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的通知》(苏教研函〔2023〕5号)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苏教研〔2019〕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科技协同创新与成果转化,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与苏州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开展校企合作,共建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现予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
公示期为:2023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28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公司集团办公室反映。
苏州乐发IV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4日